关于评选第四批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来源:  

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科协:

  为贯彻实施《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农民,推动美丽新渔农村建设,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四批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运用科学技术从事种植、养殖、渔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经过农函大培训、获得渔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参加当地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渔农户。尤其应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的青年渔农民和妇女。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

  1.县级科技示范户基础上。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在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素质,经过农函大、绿色证书等渠道培训,获得渔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能在技术引进、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能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农民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能在促进渔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当地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热心向周围群众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自觉反对和抵制迷信愚昧活动等不良社会陋习。

  5.积极参与引进现代渔农业技术、开展科技培训、推广科技成果,发展渔农业生产,并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积极依托当地科协组织,自觉服从管理,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评选推荐名额

  市级“十佳渔农科技示范户”共评选10名,推荐名额多于正式名额的一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单 位

推荐名额

正式名额

定海区

6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合计

20

10

 

  四、评选推荐程序

  由科技示范户提出申请,填写《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各县(区)科协进行筛选,并于2014年6月底前上报市科协,市科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由市科协表彰命名并授牌颁发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依照市科协分配的名额择优推选;

  2.凡评选推荐为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均应认真填写《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3.推荐表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附件:1.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doc
   2.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联系人:陈凤武,电话或传真:2281275,邮编:316021,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2号楼512室,电子信箱:37809729@qq.com。)

舟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3日

 


舟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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