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批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来源:
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科协:
为贯彻实施《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农民,推动美丽新渔农村建设,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四批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运用科学技术从事种植、养殖、渔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经过农函大培训、获得渔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参加当地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渔农户。尤其应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的青年渔农民和妇女。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
1.县级科技示范户基础上。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在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素质,经过农函大、绿色证书等渠道培训,获得渔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能在技术引进、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能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农民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能在促进渔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当地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热心向周围群众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自觉反对和抵制迷信愚昧活动等不良社会陋习。
5.积极参与引进现代渔农业技术、开展科技培训、推广科技成果,发展渔农业生产,并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积极依托当地科协组织,自觉服从管理,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评选推荐名额
市级“十佳渔农科技示范户”共评选10名,推荐名额多于正式名额的一倍,名额分配如下:
|
序号 |
单 位 |
推荐名额 |
正式名额 |
|
1 |
定海区 |
6 |
3 |
|
2 |
普陀区 |
6 |
3 |
|
3 |
岱山县 |
4 |
2 |
|
4 |
嵊泗县 |
4 |
2 |
|
5 |
合计 |
20 |
10 |
四、评选推荐程序
由科技示范户提出申请,填写《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各县(区)科协进行筛选,并于2014年6月底前上报市科协,市科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由市科协表彰命名并授牌颁发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依照市科协分配的名额择优推选;
2.凡评选推荐为市级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均应认真填写《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3.推荐表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附件:1.
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表.doc
2.
舟山市渔农村十佳科技示范户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联系人:陈凤武,电话或传真:2281275,邮编:316021,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2号楼512室,电子信箱:37809729@qq.com。)
舟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