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暨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9 来源:
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科协,市属各学(协)会,各企业、高校科协,临城街道、普陀山镇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助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根据省科协、教育厅、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暨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围绕2013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省科协全国科普日主题“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清洁能源、共享智慧生活”和第十届长三角科技论坛主题“创新驱动与海洋经济”开展活动。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暨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助推群岛新区建设”。活动时间为2013年9月10—30日。各单位要参照舟山主场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活动主题和时间。
二、重点活动
2013年,围绕活动主题,在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十大活动:
(一)第十届长三角科技论坛暨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及2013年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结合第十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开幕式,举办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暨2013年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市、区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县(区)科协,市、县(区)二级学(协)会,企业、高校科协,临城街道、普陀山镇科协负责人,部分科技工作者参加。
(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报告会。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来我市为市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以“创新驱动与海洋经济”为主题的科技报告。
(三)科普脱口秀。通过讨论对科普新闻或问题进行评论、表达观点的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开展“科学+脱口秀”活动,为我市广大科普爱好者带来最前沿的科普资讯。
(四)核电科普知识巡回展。结合“清洁能源助力两富浙江”主题宣传,开展大型核能科普知识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展览,加强公众对核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理性的核能认知观。
(五)金桥工程经验交流现场会。联合市老科协,开展金桥工程经验交流现场会。
(六)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为抓手,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七)基层科普单位创建活动。为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动科普工作向基层迈进,继续组织开展第十批舟山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对照创建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考核验收。
(八)科普画廊大联展。依托全市科普画廊,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开展海洋知识科普画廊大联展。
(九)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科技辅导员老师培训班、科技竞赛、科普征文、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与创意活动、电脑机器人竞赛、原创信息技术设计大赛、科普讲座等。
(十)系列学术论坛活动。结合第十届长三角科技论坛,联合省级学会,市、县(区)级各学会利用学术团体优势,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学术论坛、考察交流、专家报告会、学术讲座、专题学术年会和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积极向分管党政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相关活动。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当地的工作方案及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力争使本次活动达到100项以上,市全民科学素质成员单位和市属学(协)会至少要推出1项以上活动,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县(区)科协工作考核,市属重点学术活动评选,星级学会评定等的重要依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环保厅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13年浙江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授予“2013年浙江省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附后)。
(二)加强管理,贴近公众。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在活动时间内,围绕活动主题,着力提高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可以围绕上述十项重点活动,统一在活动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科普节和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四)做好登记,认真总结汇总。一是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重点活动,于2013年7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科协(登记表见附件1)。二是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做好汇总,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3年浙江省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和“2013年浙江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
附件:1.
舟山市第十一届科普节暨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doc
2.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doc
舟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