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8 来源:
各县(区)科协,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科协,市属各学(协)会、企业科协: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两创一促”总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科技、科协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助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干部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科技工作,推动科协事业的健康发展,市科协决定开展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市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业科协;县(区)科协及所属学(协)会、企业科协、乡镇(街道)科协;新城管委会科协、普陀山管委会科协。
2.先进个人:全市各级科协机关工作任职满5年的在编人员;各级学(协)会、企业科协、乡镇(街道)科协工作任职满5年的专(兼)职人员。
3.优秀科普工作者:全市各级科协机关工作任职满5年的在职人员;各级学(协)会、企业科协、乡镇(街道)科协工作任职满5年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各级科普工作满5年的科普志原者。
“工作任职满5年”指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连续从事科协、科普工作5年以上。
近5年来已获“国家、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科普工作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推荐评选“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25个,“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50名,“全市优秀科普工作者”2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桥梁纽带作用,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在开展学术交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作用突出。
3.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科协事业,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建言献策等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促进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扎实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在提高各类人群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优秀科普工作者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科普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科技传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技竞赛、科普教育等科普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产品研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科普阵地和科普设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和评选工作原则及程序
1.推荐和评选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推荐和评选要坚持发扬民主、逐级推荐的原则。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重点面向工作第一线。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人选要经民主评议,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上报。
3.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市属各学(协)会、企业科协,各县(区)科协,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科协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的推荐初评工作,并上报市科协。
4.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经市科协组织评定后最终确定。
四、表彰与奖励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市科协将对评选出的“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和“全市科协系统优秀科普工作者”发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并在舟山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市科协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市科协综合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推荐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相应的负责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六、材料报送要求
凡被推荐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的需报送推荐审报表和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送交相应电子文档。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候选人还需报送正面免冠半身2寸彩色近照3张。相关材料请通过舟山市科协网站(http://www.zskx.org.cn)下载。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科协综合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2.
市属学(协)会、企业科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普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3.
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报表.doc
4.
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报表.doc
5.
全市科协系统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审报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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